1、工作依据:
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
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
2、工作内容:
受建设单位委托,承担全面核实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;依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,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;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,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,确保环保“三同时”的有效执行,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工作。
受建设单位委托,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,具体包括环保设施查验、污染物监测、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、竣工环保专家验收等。
3、服务类别:
环境监理实施方案、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、环境监理专题报告、环境监理总结报告。
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、竣工环保专家验收。